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5-30 15:46:43
为适应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激励机制,以评促建,鼓励全校研究生及指导教师更加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促进高水平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经学校同意,研究生院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并对获批省级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每学年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校级优秀评选
1.评选数目
硕士优秀论文数目不超过学年授学位人数的5%%uFF0C博士优秀论文数目不超过学年授学位人数的25%%u3002
2.校级硕士优秀论文评选
校级硕士优秀学位论文从主动申请校级评优盲审和被抽检参加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中产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论文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论文:
(1)校级评优盲审一次通过,且成绩1份≥90分,1份≥85分;
(2)校级抽检盲审一次通过,且成绩2份≥90分。
3.校级博士优秀论文评选
校级博士优秀学位论文从参加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中产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论文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论文:
(1)校级盲审一次通过,且成绩2份≥90分,1份≥80分;
(2)校级盲审一次通过,且成绩1份≥90分、2份≥85分。
三、省级优秀推荐
1.省教育厅学位办按照(晋学位﹝2019﹞5号)下发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通知,学校根据省学位办年度文件下达推荐名额,统筹考虑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任务、学位论文评审成绩、研究生科研成果情况等,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2.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优先推荐评审成绩满足2份≥90分的学位论文,在此基础上,考察学位论文相关科研成果等,优先推荐在学校TOP期刊、A类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优先推荐评审成绩满足2份≥90分、1份≥80分的学位论文,在此基础上,考察学位论文相关科研成果等,优先推荐在学校TOP期刊、A类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四、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批省级、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五、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涉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办法、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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