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09-02 15:18:48
医学部部属各单位: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整改及其他各方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教学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选聘任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委员会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委员会委员聘任条件进行认真的遴选和推荐。
2、教学委员会委员的聘任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医学部可根据需要直接推荐部分委员,学生教学委员由医学部学工部门负责推荐。
3、被推荐的委员应填写《长江大学医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审批表》。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敢于发表意见。具备履行教学委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的经历,具备较强的教学或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学生教学委员候选人为学部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优良;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5、除学生教学委员以外,能够履职一届,一届为四年,从2018年7月起。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名额及推选聘任程序
(一)名额
基础医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各推荐3名候选人,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院级领导1人,教师1人),中西医结合学院(筹)推荐1名候选人,学工部门推荐2名学生候选人(大一至大三学生)。
(二)推荐程序
1、学院(学工部门)推荐:推选的候选人填写推荐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医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2.医学部聘任: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聘任条件,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学部审定聘任并发文公布。
3.医学部部长或常务副部长、分管教学的副部长直接成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占各学院指标。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推选工作在2018年6月下旬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务必于2018年6月15日(周五)下班前送交医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0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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